1. 本活動共分大專及成人組、高中組及國中組3組,每組均取首獎、貳獎與參獎各1名,另大專及成人組取優選及佳作各5名,高中組與國中組各取佳作3名。

2. 各獎項除獎金外並頒獎座、獎牌或獎狀1份。國中組及高中組首獎、貳獎及參獎作品之指導老師,頒發獎狀。

3. 收件日期100年6月1日起至100年8月1日止。

4. 實施要點請至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://www.tyccc.gov.tw(便民服務專區/下載專區/圖書資訊科)下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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