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周刊  
受人之託,忠人之事
本篇文章摘自:第 1232 期
作者:何飛鵬

一個小朋友出去創業經營出版社,由於他在工作上常有失誤,因此我還相當替他擔心,沒想到創業之後,所出的書中規中矩,雖然沒有立即大紅大紫,但也尚稱穩定,看來創業應不至於出現災難。

我很好奇他的轉變,找他來聊聊,我問他過去上班時,經常選錯書,出了一些不好賣的書,為什麼創業之後,選書變得精準,不太容易犯錯呢?

他不好意思的告訴我,過去反正是在上班,拿公司薪水,犯錯了也賠不到自己的錢,所以就沒那麼在意。但現在創業了,一旦做錯,賠了都是自己的錢,而他也沒有多少錢好賠,所以只好小心翼翼的精算,一步都不能出錯,除非真的有把握,絕對不會衝動,所以成果就不錯。

他還向我道歉,對他自己過去的不小心,覺得對不起公司。

我終於得到真相,也看清楚了很多上班族沒有說出口的內心世界。

我想起前不久,一個私下場合,一位非常貼心的部屬勸我:何先生,你為什麼要那麼拚命,這樣太辛苦了,你年紀也大了,不要太勞累了。

這一段話,我尚聽得下去,但接下來,我就不知道如何自處了。

他繼續說:何先生,你反正也是打工,為人作嫁,替公司做事,盡力就好,不用全力以赴,又不是做自己的事,幹嘛那麼認真。

這兩件事,核心的邏輯都一樣:做自己的事,全力以赴;做別人的事,適度就好,太認真,不值得!看起來,這也是社會上大多數打工者共同的心聲。

我不能說這種想法有錯,至少他們也做了事,也盡力了,只是心中有所保留而已。

我恍然大悟,找到我這一輩子始終辛苦的原因,我被「承諾」所害,我把工作視作承諾,我把職位也視作承諾,我對別人做出承諾,接下這個職位、接下這個工作,為了完成承諾,我就不只會盡力,還要全力以赴、還要沒日沒夜、還要……。而我從來沒有想過,這是我自己的事,還是公司的事、還是別人的事;我也沒有想到:做好了,我會不會得到回報。

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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盡己之謂忠,一個團體如果能多一些願意為承諾全力以赴的人,何愁它不進步呢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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