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借代還利用指導  

辦法:
(1)由任課老師申請,以班級為單位,利用課堂時間,由館員前往班上介紹說明,每場預估需時30分鐘。
(2)凡申請本服務之教師,由本校圖書館計點,每一班(每場次)1點,期末由圖書館簽請列入教師績效考評加分項目中,另每位申請之教師(以1次為限)致贈新台幣100元之等值小禮物(活動期間以總數60名為上限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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