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5-04 02:52 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/台北報導

智慧財產局提出「著作權法」最新修正草案,其中不少與民眾切身相關。過去不少碩博士畢業生不願公開論文,相關著作只能收在圖書館倉庫養灰塵,無法上架。為促進學術交流、傳承,智慧局這次修法把取得學位的碩博士論文全視為同意公開發表,不能再「藏私」不公開了。

智慧局官員指出,過去部分學生不願公開論文,有的是因論文內容涉及抄襲,所以寧願「封存」,教育部對此也相當頭痛;這次修法強制公開論文,也有避免論文抄襲氾濫,希望提高論文品質的「額外效果」。

現行著作權法對碩博士論文是「推定公開發表」,作者可自由選擇不想公開。實務上不少畢業生勾選「論文不公開」,導致碩博士論文只能存放在圖書館倉庫內,無法上架供閱覽利用,教育部、國家圖書館都曾向智慧局反映過此問題。

官員表示,未來若修法通過,除非論文涉及專利、有國防機密等特殊狀況,否則都將強制公開;不過修法不溯及既往,三讀過後的碩博士論文才適用新制。

此外,現行著作權法尊重創作者個人意願,創作者可自由決定是否公開創作,即使作者去世,著作人格權也將永遠持續;作者生前若決定不公開發表作品,就無人能再公開。

例如據傳作家張愛玲生前曾透露要銷毀「小團圓」小說手稿,但後來出版社還是出版著作,曾引發爭議。

官員指出,為促進著作流通,這次修法明定,除非有「特殊情形」,否則若經繼承遺產的著作財產權人全數同意,原則上就可公開發表作者生前未公開作品,不會有侵權問題。

官員舉例,不適合公開狀況包括:著作人生前曾表示不願公開發表,例如張愛玲的意願就須被納入考量,或是作者生前與友人往來的書信、個人日記等,因涉及隱私,就不適合公開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16711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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