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辦法:
(1)自102年10月1日~12月30日止。
(2)需透過北區教學資源中心成立之「圖書代借代還」系統辦理。
(3)以個人為單位,不分教師或學生,透過該系統完成借書手續者,即列入計算。
(4)活動期限以三個月為限。
(5)期滿後統計並公告,以借書總冊數計算取前3名,每人致贈新台幣500元之等值獎品並致贈圖書館感謝狀。
代借代還系統及使用方法請參考:http://www.lib.tust.edu.tw/users/lib-nbbs/libborrow.html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